1、授权单次代理 1)莱贝停车设备公司就某一项目获得我司授权从事相关投标及公关活动,此次授权**于本次有效,本次合作结束授权即刻终止; 2)在没有获得我司再次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标、相关资质或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一切商业活动; 2、授权区域代理 1)区域代理商在莱贝停车设备公司授权的区域范围和时间范围内配合莱贝停车设备公司或*自开展营销活动,并享有授权区域的专营权; 2)区域代理商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莱贝停车设备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代理时间较低为一年; 3)莱贝停车设备公司以年为单位根据区域代理商当年的业绩给予相应的提成和奖励; 莱贝停车设备合作方式 1、代理商负责自己所代理地区或代理项目的信息收集、商务公关、投标等工作,一切费用均由代理商自己承担; 2、莱贝停车设备公司负责根据招标要求提供相关支持和项目成交后的生产、安装及维护保养保等工作。具体支持内容包括: 1)莱贝停车设备公司免费为代理商提供专业咨询和业务指导; 2)莱贝停车设备公司根据项目招标要求为代理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莱贝停车设备公司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制作标书并指导或参与投标; 3、在项目成交后双方利益的分配方面,代理商可以在双方合作开始前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方式与莱贝停车设备公司合作: 1)莱贝停车设备公司以出厂价给代理商提供产品和服务,由代理商自己负责投标和确定单价,相关公关费用也由代理商自己承担,成交结果自负盈亏; 2)代理商按我司规定的价格去销售或投标且费用自理,成交后莱贝停车设备公司按一定的百分比支付代理商返点。